预缴税金的分录需根据税种和计税方式区分处理,核心原则是:通过“应交税费”科目下设明细科目核算,一般计税项目预缴增值税率为2%,简易计税为3%,企业所得税按0.2%预缴,附加税以预缴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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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预缴分录
- 一般计税:预缴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月末结转至“未交增值税”科目。计算公式:预缴额=(全部价款-分包款)/(1+9%)×2%。
- 简易计税:预缴时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缴”,贷记“银行存款”;月末同样结转至“未交增值税”。计算公式:预缴额=(全部价款-分包款)/(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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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处理
预缴增值税后,需同步预缴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2%)。分录为预缴时借记对应附加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月末结转至“税金及附加”。 -
企业所得税预缴
跨地区项目按收入0.2%预缴,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年终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多缴部分可结转下期抵扣。 -
其他税种
如环境保护税,预缴时借记“应交税费—环境保护税”,贷记“银行存款”;月末结转至“税金及附加”。
提示:预缴税款需在电子税务局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支持银联、微信或支付宝缴款。若预缴金额超过实际应纳税额,可留抵下期或申请退税,但附加税通常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