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是会计核算中用于记录经济业务的基本凭证,其分类和特点如下:
一、基本分类
通用记账凭证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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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凭证
用于记录企业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的业务,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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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凭证
用于记录企业支付现金或银行存款的业务,如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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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凭证
用于记录不涉及货币资金收付但需进行会计分录的业务,如内部账户转账、折旧计提等。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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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凭证
除上述基本类型外,还有预收账款凭证(记录预收款项)、预付账款凭证(记录预付款项)和调整凭证(用于调整账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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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通用记账凭证适用于业务量较大、收付款业务较多的单位。对于业务量较少的小型企事业单位,也可使用通用记账凭证记录所有经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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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要求
需按借贷记账法填列,确保借方金额与贷方金额相等,并包含标题、编号、日期、摘要、科目及金额等必要信息。
三、与专用凭证的区别
通用记账凭证是 所有经济业务通用 的格式,而专用凭证是针对特定业务类型设计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差旅费报销单等)。专用凭证通常由相关部门统一印制,使用范围有限。
通用记账凭证的核心分类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