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办理部门根据转移类型和地区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异地转移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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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地方公积金小程序或单位网厅(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在线申请,无需材料,流程约1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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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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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县转移 :需携带身份证、转移申请表至 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赤峰市宁城县业务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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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管户转移 :若原单位已注销,需到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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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城转移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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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职工调入新单位后,由 新单位归集部门 直接办理账户设立或转移手续,无需额外部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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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涉及跨“中心”转移(如省直单位转市属单位),需先到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再至银行办理。
三、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需在劳动关系变更或终止后30日内办理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总结 :异地转移优先选择线上渠道或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同城转移通常由新单位直接办理。具体操作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