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常在每年3月15日停止供暖,但会根据天气或特殊情况延长(如2025年暂定延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市政府公告为准。停暖后需注意管道保养和室内保暖,确保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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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停暖日期:依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供暖期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若遇极端天气或公共事件(如疫情防控),政府可能延长供暖,例如2025年暂延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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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供暖的考量因素:气象会商结果、市民需求(如清明假期居家)是主要依据。2024年曾因寒潮延长至4月6日,而2025年基于气温回升暂定3月31日停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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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暖后注意事项:
- 管道维护:关闭阀门保持满水状态,防止腐蚀;漏水需专业人员维修。
- 温度调节:室温低于16℃可使用电暖设备,老人儿童需增减衣物防感冒。
- 设备检修:供暖不理想可清洗管道,改造老化设施。
初春温差大,及时关注官方通知并做好防护,既能适应停暖变化,也能延长供暖设备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