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且政策因地区而异。目前河北、安徽、辽宁等地的省直公积金中心已开放此项业务,关键条件包括:原商贷银行同意、房产已办产权证且无其他抵押、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办理方式主要有“先还后贷”和“以贷还贷”两种,部分地区支持线上预约或即来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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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房产要求:需为自住住房且位于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行政区域内(如石家庄市内四区、合肥市等),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一定年限(如河北要求满5年)。
- **状态:原商贷需正常还款无逾期,且非公积金组合**;部分省份仅受理2018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商贷(如安徽)。
- 借款人资格:需为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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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先还后贷: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个人账户。流程简单,周期短,且不限制原商贷银行。
- 以贷还贷:通过顺位抵押直接由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商贷银行,无需全额自筹资金,但需原商贷银行为合作受托银行(如建行、工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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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流程优化
河北等地已精简材料至18项,取消户口簿、征信报告等复印件,仅需原件核验;部分城市实现“即来即办”,无需预约。流程包括申请审批、结清商贷/办理抵押、公积金放款等步骤,全程约1个月内完成。
提示: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省直公积金官网或小程序查询最新细则,并提前与原商贷银行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