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商贷转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借款人需正常缴存公积金、商业**所购住房已办妥房产证、原商贷银行同意转贷,且可选择结清后贷、带押转贷或带押转组合三种模式办理。 具体政策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利率按转贷当日公积金**政策执行,首套房5年以上利率低至2.85%。
-
基本资格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符合济宁市现行公积金**条件,包括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信用良好等。需特别注意的是:商业**所购住房必须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申请人须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同时是房产产权人。组合**中的商业**部分不可办理转公积金**。 -
银行同意与办理模式
转贷需原商贷银行书面同意,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模式:- 结清后贷:自筹资金结清商贷并解押后,1个月内申请公积金**;
- 带押转贷:公积金**资金直接划至银行过渡账户,与自筹资金一并结清商贷;
- 带押转组合:部分商贷转为公积金**,剩余部分仍保留为商贷。后两种模式要求商贷银行与公积金中心为合作行。
-
材料与流程
需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商贷合同、还款明细、房产证等材料,通过预审后办理抵押登记。**额度取商贷剩余本金与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较低值,保留至千位。若房屋被查封、产权纠纷或存在其他风险,中心有权拒贷。
提示: 政策可能因资金流动性动态调整,建议通过“爱山东APP”或12329热线预约办理,并提前确认账户余额是否满足额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