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省2市
长江干流流经的11个省级行政区(含直辖市)为:青海、西藏、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具体城市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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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 (宜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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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泸州、重庆、涪陵、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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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攀枝花(未在部分列表中明确提及,但属于上游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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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游 (宜昌至湖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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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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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武汉、黄石、鄂州、黄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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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未在部分列表中明确提及,但属于中游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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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 (湖口以下)
- 江苏:南京、镇江、扬州、无锡、常州、苏州、南通、上海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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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武汉、宜昌、南京等在多个来源中重复出现,因干流流经范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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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甘肃等省份为长江支流流经区域,未计入干流城市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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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权威性来源(如业百科)中未提及的荆州、岳阳等城市,可能因流域划分差异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