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归集→收入确认→科目对冲
关于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月末处理,需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工程施工科目的月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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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归集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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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直接成本: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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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间接费用:先通过“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归集,月末按完工百分比分配至各合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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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与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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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完工进度:根据合同总金额与累计实际成本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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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差额可借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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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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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结转损益
- 借记“本年利润”,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二、工程结算科目的月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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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款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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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工程款时: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记“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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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时:借记“工程结算”,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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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对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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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时:借记“工程结算”,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及“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实现科目余额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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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工时:保持“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反映未完成合同成本,不进行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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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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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余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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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反映未完工合同成本及毛利,可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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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科目仅用于已结算款项,期末需与“工程施工”对冲后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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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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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亏损:若累计成本超过预计完工成本,需计提亏损并转入“本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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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目分配:间接费用需按项目比例分配至各合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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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的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准确反映项目成本与收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