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占用耕地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类型、年产值及区域差异综合计算,核心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附着物补偿三部分。其中,耕地补偿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人口数计算(人均4至6倍年产值),水田按标准1.2倍补偿,而基本农田则参照区片最高标准执行。2025年全省农用地平均补偿标准达50233元/亩,较2020年提升11.89%,具体金额因区片等级浮动(如合肥市Ⅰ级区片1728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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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构成与计算方式
土地补偿费占总额40%,按耕地类型差异化计算:普通耕地6倍年产值,水田1.2倍,未利用地仅0.6倍。安置补助费占60%,人均耕地不足1亩时,补助费从4倍年产值起递增,最高10倍。青苗补偿按季度产值计算,经济林木可获移植费或作价赔偿,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
区域差异与特殊情形
全省划分104个县(市、区)补偿区片,如合肥市瑶海区Ⅰ级标准为172800元/亩,巢湖市Ⅰ级54620元/亩。大中型水利工程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宅基地补偿参照邻近耕地,若另行安置建房则原宅基地不补偿。 -
争议处理与动态调整
对补偿争议可申请行政复议(60日内)或行政诉讼,需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补偿标准每3至5年调整,2025年数据已考虑通胀与土地价值变化,设区的市可制定更高细则但不得低于省标。
提示: 实际补偿需结合地方政府公示文件,建议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查询最新区片地价或委托专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