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但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补偿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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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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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屋结构(如砖混、框架等)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或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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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自搭阁楼等特殊结构有额外补偿(如170-34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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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补偿费
- 按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人口每月补贴,用于弥补搬迁期间的居住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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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补偿费
- 鼓励配合拆迁或放弃安置权利,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补偿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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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合法房屋按评估价或重置价计算,包含装修装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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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 :按人均30平方米标准安置,剩余面积按单位造价补偿,可增购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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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价结算 :若选择货币补偿,按评估价与调换房屋价差结算。
三、地区差异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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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
- 四类房屋结构补偿价1000-4400元/平方米,厂房/商铺960-4200元/平方米,自搭阁楼170-34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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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
- 200平方米内1:1.2补偿,200-400平方米1:0.5补偿,400平方米以上按区片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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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
- 产权调换按人均30平方米,货币补偿按评估价,临时安置费分阶段支付(18个月100%,之后50%-100%)。
四、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要求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产市场价,由专业机构评估。
注意 :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公示文件为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