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图比例的书写需遵循以下规范,确保图纸与实际尺寸的准确对应:
一、比例符号与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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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规范
比例符号采用“:”,例如1:1、1:20、5:1等,需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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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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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标注 :标题栏的比例栏内(如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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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标注 :视图名称下方或右侧(如局部放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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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比例类型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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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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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值比例 :1:1(实际尺寸与图纸尺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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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比例 :如1:10、1:20(图纸尺寸小于实际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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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比例 :如2:1、5:1(图纸尺寸大于实际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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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比例
建筑领域常用1:100、1:200;机械制图优先1:1(原值比例)。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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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与实际尺寸无关
图纸上的尺寸标注始终为实际尺寸,与比例符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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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比例要求
同一机件的各视图需采用相同比例,并在标题栏统一标注。
四、示例
若实际物体长1200mm,采用1:10比例绘图,则图纸上长度为120mm,标注时仍写1200mm(实际尺寸)。
通过以上规范,可确保图纸比例的标准化与准确性,便于施工与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