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部分本金及其全部利息时,法律明确规定:若借贷双方未明确约定还款顺序,已偿还的部分款项将优先抵扣利息,剩余部分再用于偿还本金。 这一规则旨在保障资金的时间价值和债权人的合理收益,同时避免因还款性质争议引发纠纷。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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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清偿顺序优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部分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款项默认按“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本金”顺序抵充。例如,若借款人偿还10万元但欠付利息5万元、本金20万元,则5万元先还利息,剩余5万元再还本金。 -
约定优先原则
借贷双方可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先本后息”或其他还款顺序,此时以约定为准。但需书面明确,口头约定易引发举证困难。例如,协议中注明“还款优先冲抵本金”可改变法定顺序。 -
利息计算与合法性
利息需符合法定上限(通常为LPR四倍),超出部分无效。若已偿还利息超过法定上限,借款人可主张返还超额部分。例如,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
逾期还款的特殊性
逾期利息具有惩罚性质,若未单独约定,通常按借期内利率计算。部分还款时,逾期利息同样优先于本金抵扣。
总结:借贷双方应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还款顺序,避免争议;若未约定,法律默认“先息后本”。建议大额借款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条款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