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占地赔偿明细如下,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土地类型和区域差异制定:
一、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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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旱田每亩5.3万-9万元,水田每亩9万-15.6万元,菜田每亩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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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 :旱田每亩5.8万元,水田每亩9.9万元,菜田每亩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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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土地 :林地每亩13.8万元,工矿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每亩13.6万元,未利用地每亩2.1万元。
二、安置补助费
- 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每公顷最高不超过15倍。
三、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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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 :粮食、油料、蔬菜青苗不予补偿;农作物按季产值的1/3或单季产值补偿(成长期最高一季度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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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物 :如房屋、农作物等按实际损失补偿,经济林木按移植或砍伐价值补偿。
四、区域差异
- 城市Ⅰ级区域农用地补偿标准可达4.675万元/亩(高于省定标准),其他区域按省、市分级标准执行。
五、法律依据
- 所有补偿均需依法依规,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并由政府负责安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