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高铁拆迁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具体金额因地区政策、房屋条件等因素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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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补偿
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需提供等值房屋并结清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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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
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等,按被拆迁房屋住户人口数量和临时居住条件确定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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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收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计算,适用于经营性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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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
按被征收土地原用途给予,例如耕地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城市规划区按重点建设项目标准执行。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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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优先采取迁建安置,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或货币补偿(含装修费、搬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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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屋无房产证,需结合当地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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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需咨询当地拆迁办,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