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分录处理需分两步:确认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符合免税条件后,将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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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阶段
销售发生时,按含税金额确认收入并计提应交增值税。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需细分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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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处理阶段
符合免税政策(如月销售额未超10万元)时,将已计提的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视企业会计政策而定)。
提示:若需实际缴纳税款(如代开专票部分),需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结转至“银行存款”。实务中需注意区分免税与应税收入,确保分录准确反映税务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