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结转分录主要分为收入确认、税款计提、税款缴纳三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收入确认与增值税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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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并计提增值税
当发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二、税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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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增值税
缴纳时直接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三、季末或年末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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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未交增值税
季末或年末需将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以便申报缴纳。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四、税收减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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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的结转
若享受免征政策,需根据会计准则区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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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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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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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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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无需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仅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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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无需单独结转进项税额,因小规模纳税人无进项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