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时,需按简易计税方法计提增值税,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关键亮点包括: 含税销售额需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征收率通常为3%、减免政策下可冲销税款至“其他收益”,且采购环节税金直接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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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的确认与税金计提
实现销售时,按含税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不含税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按征收率(如3%)计提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例如:含税收入10,300元,不含税收入为元,增值税为元。 -
税金缴纳与减免处理
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若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条件(如月销售额≤10万元),需将已计提税款转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体现政策优惠。 -
采购与成本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商品时,增值税直接计入成本。例如:购买5,000元(含税)原材料,分录为借“库存商品5,000”,贷“银行存款5,000”,不单独核算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项税处理需区分收入确认、税款计提与缴纳阶段,同时注意免税政策的账务调整。采购环节简化核算,确保税务合规性与账务清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