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销项税会计分录需根据是否达到起征点及是否开具发票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一般情况(需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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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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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未达起征点(无需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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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减免增值税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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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数发票处理
若发生负数发票(如红字发票),需按相反分录冲销:
借:应收账款-XX客户(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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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销项税额
若需结转(如跨月处理),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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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费用处理 :价外收费需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计入销售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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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计入成本。
以上分录均基于现行税法规定,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