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规则如下:
1. 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 规则: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时,将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同时确认一笔负债,即“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 支付职工教育经费
- 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 规则:实际支付职工教育经费时,减少“应付职工薪酬”的负债,同时记录银行存款的减少。
3. 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
- 税法规定: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 注意事项
-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和支付需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和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未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能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通过以上分录和规则,企业可以规范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同时确保符合税法要求,降低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