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在建工程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工程状态和成本确认时点分阶段处理,具体如下:
一、暂估入账处理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即使未完成竣工决算,也需按估计价值结转固定资产: $$ \text{借:固定资产} \ \text{贷:在建工程} $$
此时暂估金额不计入当期损益。
-
未取得发票的暂估成本
按不含税价格暂估入账,暂估金额与实际成本差异需在后续调整。例如: $$ \text{借:在建工程(暂估成本)} \ \text{贷:应付账款(暂估金额)} $$
若暂估金额大于实际成本,差额需冲减管理费用。
二、竣工决算后的调整
-
实际成本与暂估差异处理
若决算成本大于暂估金额,需调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但不影响已计提折旧: $$ \text{借:固定资产(差额)} \ \text{贷:在建工程(差额)} $$
若决算成本小于暂估金额,则需冲减管理费用。
三、注意事项
-
跨年度调整 :差异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
税务处理 :暂估入账时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凭证附件 :暂估入库时需附入库单等支持性文件。
通过以上分阶段处理,可确保在建工程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