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暂估入账后的后续处理需根据工程进度和结算情况分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暂估入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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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决算
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暂估
贷: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同期开始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
发票未到但已付款
付款时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计划价)
贷:应付账款——暂估材料款$$次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材料款(红字)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二、竣工决算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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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成本与暂估成本差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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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在暂估金额范围内 :直接调整暂估值:
$$借:固定资产(差额,正/负)
贷:应付账款——承包商——暂估(红字负数)$$ -
差异超出暂估金额 :
若暂估金额大于实际成本,需冲减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差额)
贷:应付账款——承包商——暂估(红字负数)$$若暂估金额小于实际成本,则需调整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承包商——暂估(红字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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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计提折旧的处理
固定资产原值调整后,需重新计算折旧额,但 无需调整已计提的折旧 。未来按调整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剩余折旧期间重新计提折旧。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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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长期未到 :若超过12个月仍未取得发票,需停止计提折旧,已计提折旧需在12个月期满当年全额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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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决算延迟 :实际成本调整时,仅需调整固定资产原值,无需调整累计折旧。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税务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