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是规范企业财务核算的规范体系,其核心内容如下:
一、制度基础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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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准则 :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结合施工企业特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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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原则 :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确保账实、账账、账表相符。
二、科目设置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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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类科目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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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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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 :成本类科目,归集合同成本(人工、材料、机械等)及合同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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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 :过渡科目,用于完工后与工程施工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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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 :核算利润分配及结存余额(含所得税、盈余公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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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算流程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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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流程 :采用借贷记账法,日清月结,确保手续完备、内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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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与银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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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每日核对库存与银行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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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对账单月度核对,编制余额调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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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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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分工 :出纳不得兼管稽核、档案保管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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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分开保管。
五、制度更新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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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已因会计准则修订被废止,现以最新准则(如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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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业常用科目包括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合同成本等,需结合实际进度确认收入。
以上内容综合了现行会计规范及施工企业财务实践,确保核算的规范性与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