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彩礼可以返还,但必须符合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若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三种情况,法院支持返还彩礼。以下是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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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未正式结婚,彩礼应当返还。实践中,若已举办婚礼但未领证,法院可能根据共同生活时长、彩礼用途等酌情判定返还比例。 -
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
虽完成结婚登记,但无实质共同生活(如分居),离婚时收受方需返还彩礼。需注意:短暂共同生活可能影响返还金额。 -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
彩礼金额过高,致使给付方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需提供经济状况证明),离婚时可主张返还。但需结合当地经济水平综合判断。
提示:彩礼返还需通过诉讼主张,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是关键。协商解决更高效,若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及时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