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就业、医疗优待、创业支持
国家对退伍多年的军人有一系列综合性的政策,涵盖就业、医疗、生活保障、教育、养老及荣誉激励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其退役后的基本权益并促进其社会融入。以下是主要政策内容:
一、就业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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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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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满12年士官、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子女,由安置地政府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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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2011年前)仅限转业志愿兵、士官及部分伤残军人,改革后范围扩大至所有退役义务兵和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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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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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获一次性退役金(按服役年限计算)及地方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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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创业孵化基地、**优惠等支持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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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政策
- 因战、因公致残(五级至八级伤残)军人,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优抚对象,由国家供养终身。
二、医疗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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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在优抚医院享受优先诊疗、免费住院等医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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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专属医疗服务体系,部分地区将优抚对象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三、生活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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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与补助 :按服役年限发放生活补助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获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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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以服役年限缴费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退役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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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对生活困难优抚对象给予医疗、生活补贴或临时援助。
四、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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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专升本、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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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新生可申请退役士兵专项奖学金。
五、荣誉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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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光荣牌、春节慰问信,邀请优秀优抚对象参与国家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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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家庭优先享受公共服务,如机场、车站优先购票。
六、其他优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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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优惠 :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景区门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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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公租房或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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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便利 :随军家属可投靠军人或配偶落户,超大城市需符合当地规定。
七、金融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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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贷 :最高额度1000万元、期限10年,利率优惠,审批流程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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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减税 :创业减免税收及**利息。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层面及地方配套措施,体现了对退伍军人长期服役贡献的认可与关怀。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了解具体申请流程和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