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彩礼作为传统习俗未被直接禁止,其返还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处理。 关键点包括:婚前给付的彩礼可要求返还(符合法定条件时)、双方未登记结婚或未共同生活是主要返还情形、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影响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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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法律性质
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若婚姻关系未成立或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但日常交往中的礼物、消费性支出一般不视为彩礼。 -
三种必须返还的情形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登记后未共同生活(需举证)
-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需经济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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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返还的考量因素
法院会综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如是否用于筹备婚礼)、女方是否怀孕或流产、当地风俗等因素,判决部分返还或不予返还。例如共同生活超过2年,可能不支持返还请求。
提示:建议保留彩礼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媒人证言),发生纠纷时优先协商解决,必要时通过诉讼主张权益。法律兼顾传统习俗与公平原则,避免婚姻物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