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黑社会老大是熊新兴,他通过开设赌场、诈骗**、暴力犯罪等手段聚敛财富,并拉拢官员形成“保护伞”,最终于2007年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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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集团的形成
熊新兴自1996年起成立多家公司作为掩护,网罗张文锋等成员,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开设赌场、暴力拆迁等非法活动。 -
主要罪行
- 暴力犯罪:指使同伙故意伤害致1人死亡,重伤多人。
- 经济犯罪:诈骗金融机构**超2491万元,骗取保险金66万元,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 权钱交易: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42万元人民币及1万美元,编织“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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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裁
2006年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熊新兴死刑,其团伙成员分别获刑,2007年1月执行死刑。
熊新兴案是打击黑恶势力的典型案例,展现了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