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可以兼任的工作需符合岗位分离原则,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等核心财务岗位,但可兼任辅助性工作。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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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相关岗位
可兼任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等,这类工作与资金收付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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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辅助类岗位
- 会计助理 :协助凭证整理、账簿登记、报表编制等基础工作。 - 财务助理 :参与财务分析、预算编制、资金管理等辅助性任务。 - 行政助理 :负责文件归档、会议安排、办公用品采购等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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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类岗位(有限制)
可参与资本/基金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产物资收发核算等,但需确保与核心财务岗位分离。
注意事项 :
- 兼任工作需确保财务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避免利益冲突。- 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这些岗位涉及财务监督和审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