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后若男方以虚构身份、隐瞒重大疾病或债务、骗取财物为目的结婚,且无共同生活意愿,则可能构成骗婚。关键表现包括:婚前隐瞒关键信息(如真实婚姻状况、健康问题)、婚后迅速转移财产或消失、以婚姻为手段索取高额彩礼后拒绝履行夫妻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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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身份或隐瞒关键事实
男方通过伪造学历、工作、财产状况等骗取信任,或隐瞒已婚、有犯罪记录等重大信息,导致女方在受蒙蔽状态下结婚。例如,谎称高收入者实际负债累累,婚后迫使女方承担债务。 -
以骗取财物为核心目的
婚后短期内以投资、家人急病等理由索要大额钱财,或要求女方抵押房产,得手后拒绝共同生活甚至失联。部分案例中,男方在彩礼到手后立即提出离婚。 -
隐瞒重大疾病或生理缺陷
未告知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传染病、精神疾病等,或性功能障碍等影响婚姻实质的问题,婚后女方发现无法正常生活。 -
无共同生活意愿的“形式婚姻”
领证后长期分居、拒绝同居,或仅维持表面婚姻关系实则转移财产。例如,男方婚后迅速出国工作且拒绝沟通,实则早有预谋。 -
利用婚姻继承财产
与高龄或患病女性结婚,短期内通过继承获得对方财产后提出离婚。此类骗婚往往有预谋的财产转移行为。
若怀疑遭遇骗婚,应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注意:普通婚姻矛盾(如性格不合)不属骗婚范畴,需结合具体行为和法律证据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