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的职务不会因任期届满自动解除,需通过合法程序(如任期届满离退、主动辞职或股东会决议)完成变更,且在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需履职。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
任期规定与解除机制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后需通过股东会改选或辞职程序解除职务。若未及时改选或辞职导致监事会人数不足,原监事须继续履职至新监事到任,确保监督机制不间断。 -
主动辞职的流程
监事可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但需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辞职后若影响法定人数,需待新监事就职方可完全退出,避免公司治理真空。 -
股东会决议解除
股东会有权通过决议解除监事职务,但需符合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保障申辩权)。此方式适用于监事失职或违反义务的情形。 -
特殊情形处理
若公司解散、破产或合并,监事职务可依法终止。但日常经营中,不存在“自动解除”条款,必须主动完成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
总结:监事职务解除需主动操作,不可依赖自动机制。企业应提前规划改选或辞职流程,确保合规性,避免因程序疏漏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