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出事时董事和监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结合其是否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及是否存在过错综合判断。具体责任情形如下:
一、董事和监事需承担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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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若董事、监事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导致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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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如未报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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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催缴或未制止股东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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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决策(如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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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抽逃出资的连带赔偿
董事、监事与抽逃出资的股东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返还抽逃资金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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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财务资助与信息披露
为他人提供违规财务资助或泄露公司秘密,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免责情形
- 无过错或履行职责 :若监事未实际履职或不存在重大过失(如未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无需承担责任。
三、特殊责任规定
- 新公司法强化监事责任 :即使未实际履职,监事也可能与董事承担同等责任,挂名监事不能免责。
四、法律依据
- 核心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者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 :董事、监事是否担责取决于其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及是否存在过错,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