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以内的零星支出在符合条件时确实可以无票入账并税前扣除,但需满足“真实性、小额、支付给个人”三大核心条件。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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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根据税法规定,单次不超过500元的零星支出(如向个人采购办公用品、维修服务等),可用载明收款人身份、金额及用途的收据替代发票。需注意:仅限支付给个人的交易,企业间往来仍需发票。 -
合规操作要点
- 凭证要求:收据需包含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支出项目、金额及签章,辅以支付记录(如微信/银行转账截图)。
- 税务处理:汇算清缴时无需调整,但需确保业务真实,避免频繁拆分金额规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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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与风险
- 误认为“所有500元以下支出均可无票”,实际需区分支付对象(个人vs企业)及业务性质。
- 虚假交易或凭证不全可能导致税务稽查风险,需留存内部审批单等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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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无票可入账场景
差旅津贴、员工福利费、违约金等特殊支出,若符合税法规定,即使无发票也可凭分割单、付款记录等入账,但部分需纳税调整。
总结:无票入账的关键在于业务真实性与凭证完整性,建议结合具体业务咨询税务人员,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