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费用没有发票可以通过"劳务报酬申报"或"其他合规凭证入账"方式处理,关键是要确保业务真实、金额合理并留存完整证明材料。 具体操作需结合支付金额、专家身份及税务规定灵活处理,同时注意500元以下小额支出可凭收据入账的特殊政策。
- 劳务报酬申报(适用于个人专家)
- 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费用标准
- 专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代扣个税(20%-40%税率)
- 申报时填写《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 支付记录(银行转账凭证)需与协议金额一致
- 小额收据入账(500元以下支出)
- 符合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规定
- 收据需包含收款方姓名、身份证号、金额、用途
- 单日多次支付给同一专家累计不得超500元
- 建议配套留存微信/支付宝支付截图佐证
- 内部凭证替代(特殊情形)
- 境外专家可凭护照复印件+形式发票入账
- 特殊情况可制作《费用说明》附专家签字确认
- 配套保存会议纪要、签到表等过程性文件
- 需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批特殊处理
- 风险规避要点
- 避免大额拆分规避500元限额
- 现金支付需有收款人签收记录
- 年度单专家累计支付超5万需特别备案
- 不可接受手写白条等不规范凭证
企业应优先督促专家补开发票,确实无法取得的要建立专项台账备查。涉及单笔超800元的专家费用,建议通过劳务报酬申报实现税前扣除,同时注意2019年后劳务报酬可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