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划分需结合事故具体情况和责任认定结果综合判断,主要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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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优先原则
首先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各阶段事故责任方。若能确定二次事故与首次事故的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以认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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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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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 :若二次事故中各侵权行为均能单独导致死亡,或无法区分具体侵权行为对损害的作用,各责任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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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责任 :若能明确各责任方对损害的具体贡献度,按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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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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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事故责任方过错 :若首次事故责任方未妥善处理现场或存在过错(如未设置警示标志),可能加重其二次事故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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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过错介入 :若二次事故由第三方违规行为引发,原责任方与第三方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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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与调查
通过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证据综合判断责任。若责任难以厘清,法院可能依据各方行为对损害发生的因果关系比例确定赔偿。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