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注册、长期停业、违法经营
吊销营业执照的三个核心条件如下:
一、虚假注册或提交虚假材料
-
虚报注册资本
以虚假文件(如虚假财务报表、身份证明等)骗取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可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
提交虚假材料或欺诈手段
通过虚构交易、伪造文件等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罚款金额可达50万元,情节严重时吊销执照。
二、长期未开业或擅自停业
-
超过6个月未开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展业务,或开业后连续6个月停业,登记机关可吊销营业执照。
-
擅自停业
部分情况下,即使未达到6个月,但连续停业达到6个月以上同样适用吊销条件。
三、违法经营或严重违规行为
-
超范围经营
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业务,或超出营业执照核准范围经营,且拒不改正的。
-
不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破产或解散后未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导致“名存实亡”的,可被吊销执照。
-
逃避年检或抽逃资金
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或通过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
滥用执照
如以营业执照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或擅自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的。
法律依据
以上情形均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罚款金额和处罚程序由登记机关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若涉及刑事责任,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注:不同登记类型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能另有特别规定,建议具体问题咨询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