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营业执照的办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原工商局,现整合至市场监管总局) 负责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主体
- 市场监管总局 :负责企业营业执照的吊销及后续注销工作。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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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备案
- 企业需成立清算组,向工商局提交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完成清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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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 清算完成后,需在指定媒体(如报纸)公告注销信息,公告期一般为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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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销
- 先向国税、地税申报并补缴税款,获取税务注销通知书,同时处理银行账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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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销
- 携带清算报告、注销申请表、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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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与征信处理
- 工商局收缴公章,注销后向银行通报注销情况,处理法定代表人信用黑名单及征信记录。
三、法律依据
-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吊销营业执照后需依法清算并完成工商注销,债权债务由清算组织或主管部门处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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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原因包括虚假注册、逃税、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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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