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注销
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注销流程需按法定程序逐步办理,具体可分为以下步骤:
一、清算组成立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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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清算组 :公司需在吊销营业执照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成员包括股东、董事或指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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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清算组 :向工商部门提交清算组负责人身份证明、成员名单等材料完成备案。
二、税务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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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清税款 :向国税和地税部门申报并结清所有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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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取得国税注销通知单和地税注销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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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银行账户 :持税务注销通知书到银行办理账户销户。
三、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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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注销申请 :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材料至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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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通常为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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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销登记 :公告期满后,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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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证件 :工商部门收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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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印章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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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社保局办理社保账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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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公章、财务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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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算 :
- 清算组需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完所有债务后才能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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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失信 :
- 吊销后仍需履行法律义务(如缴纳税款、配合调查),避免被列入失信名单。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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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税务注销需在工商注销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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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确保所有文件齐全,如营业执照、税务证明、清算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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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北京)对材料补正有特殊要求(如丢失营业执照可补正)。
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工商、税务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