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若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的处罚,将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这一规定体现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且吊销许可证后相关责任人还将面临5年行业禁入的严厉处罚。
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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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三次违规即触发吊销机制,无论是否为同一违法行为。例如上海某食品公司因商标侵权、湖北某团伙因制售假酒均被移送司法机关,显示执法刚性。 -
处罚阶梯
- 首次违规:通常处以罚款(如仙游某饮用水公司因微生物超标被罚1万余元)。
- 三次累计:直接升级为停产停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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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
企业被吊销许可证后,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行业管理,犯罪者终身禁入。
总结提示
食品企业应严守安全底线,避免因“小错累积”导致经营资格永久丧失。定期自查、规范生产流程是规避风险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