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禁令,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信息,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基本安全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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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禁止安排或指挥员工违反安全法规、操作规程或企业制度进行作业,如强令无证人员上岗、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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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得从事相关作业;操作设备时必须按规程进行,禁止擅自更改设备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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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危险区域违规动火或吸烟
易燃易爆区域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动火作业需有专职监护人员,禁止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设备与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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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采取安全措施接触运转设备
必须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接触运行中的设备设施和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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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章停送能源介质和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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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关闭或取消设备联锁安全防护设施
重要设备需保持联锁防护装置有效,禁止为图方便擅自关闭或拆除。
三、作业环境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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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2m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未采取防护措施者不得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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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疲劳驾驶或操作机械
疲劳状态下禁止驾驶车辆或操作设备,需保证充足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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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堆放杂物
通道、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需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影响逃生。
四、其他关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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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经许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如罐体、管道等)需办理作业票,未采取通风、检测等措施不得进入。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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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补充 :电焊气割作业需遵守“十不准”(如设备未卸压不作业、火星飞溅方向不明不作业等);起重作业需符合“十不吊”标准(如超载、指挥信号不明不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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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上述禁令均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生产经营单位需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家及行业通用标准,具体执行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