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核心要点是:承租人仅需记录租金费用,不确认资产和负债;出租人需记录租赁资产折旧和租金收入。 这种处理方式体现了经营租赁"使用权不转移"的特点,与融资租赁有本质区别。
- 承租人会计分录
- 支付租金时: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租赁费",贷记"银行存款"
- 若预付租金:先记入"预付账款",按期分摊转入费用科目
- 发生初始直接费用(如中介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出租人会计分录
- 收取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
- 计提折旧: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累计折旧"
- 维护费用等支出:根据发生性质计入相应成本费用科目
- 特殊情形处理
- 免租期:出租人应按直线法在整个租赁期内确认收入
- 租金调整:变动租金在实际发生时确认收支
- 激励措施(如装修补贴):承租人应作为租金抵减项处理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点在于区分租赁类型。企业应注意新租赁准则(如IFRS16)对经营租赁处理带来的变化,确保账务处理符合最新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