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核心原则是“区分财产性质+协商优先+法院裁量”,关键取决于购房时间、出资来源、产权登记及还贷情况。婚前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但需结合贡献度、过错方认定等综合调整。以下是具体情形和操作要点:
-
婚前购房
- 全款购买且登记个人名下:属个人财产,不分割。若婚后加名,视为赠与,按约定比例或贡献度分割(如上海判例中出资方多分)。
- 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对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公式:补偿额=共同还贷本息÷购房总成本×离婚时房屋现值×50%)。
-
婚后购房
- 共同出资或还贷: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若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若无明确赠与协议,视为对子女赠与,不影响均分原则。
- 父母全额出资:2025年新规明确,若父母无赠与约定,房屋可判归出资方子女,但需综合婚姻时长、过错等因素补偿另一方。
-
特殊情形处理
- “加名”房产:不必然平分。天津案例显示,婚姻短暂且无重大过错时,加名方仅获20%份额。
- 继承或受赠房产:未明确“仅归一方”的遗嘱或赠与,属共同财产;反之归个人所有。
提示:优先协商解决,保留出资凭证、还贷记录等证据。若诉讼,法院将权衡子女抚养、女方权益及过错方责任(如家暴、转移财产)。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等需单独评估政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