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财产分割需遵循协商优先、法定分割原则,同时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具体如下:
一、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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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优先
双方可就共同财产范围、分割方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合法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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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分割
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民法典》规定判决,主要原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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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等分割 :无特殊情况下,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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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原则 :优先考虑抚养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例如,一方承担更多家庭责任(如照顾老人、子女)的可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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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范围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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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房产、车辆、生产经营收益等(遗嘱或赠与明确归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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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因身体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明确指定归一方的财产等。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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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行为影响分割
一方存在重婚、家暴、转移财产等过错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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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产归属
离婚不离家期间新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取得方所有,但双方共同经营产生的收益按贡献比例分配。
四、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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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 :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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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协议 :双方可协商分割债务,协议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五、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