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复婚的财产分割需结合《民法典》规定及司法实践,具体分为以下四类情况处理:
一、离婚时已分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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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属性
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分割的财产(如房产、存款等)属于个人财产,复婚后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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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若双方书面约定将原分割财产转为共同财产(如婚内财产协议),则按约定执行,建议通过公证增强法律效力。
二、复婚前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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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个人财产
复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房产、车辆等)在复婚后仍属个人所有,再次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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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处理
若个人财产在复婚后增值,增值部分仍归原所有人所有。
三、复婚后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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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投资收益等
复婚后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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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约定优先
若双方对复婚财产有书面协议(如婚内财产协议),则按约定处理。
四、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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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债务个人承担
复婚前的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不因复婚转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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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例外
复婚后因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如共同购房**)属于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
五、再次离婚时的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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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优先
再次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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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标准
通常按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但会综合考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及财产来源等因素。
总结 :离婚再复婚的财产分割需区分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复婚前的个人财产、复婚后的共同财产及债务,优先遵循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