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及现行法规,危险化学品分为以下8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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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品
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导致爆炸。常见物质包括高氯酸盐、硝酸酯类、叠氮化合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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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指压缩或液化的气体,受热、撞击或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可能引发泄漏或爆炸。包括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有毒气体(如氰化氢)及惰性气体(如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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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
常温下易挥发,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分类依据闪点:低闪点液体(< -18℃,如乙醛)、中闪点液体(-18℃至23℃,如苯)、高闪点液体(> 23℃,如环辛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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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燃点低、易燃烧的固体(如木材);自燃物品:自燃点低、自行发热燃烧的物质(如白磷);遇湿易燃物品:遇水或潮湿释放易燃气体(如金属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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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强氧化性物质(如高锰酸钾),易引发燃烧或爆炸;有机过氧化物:含过氧基团物质(如过氧化氢),分解时释放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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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害品
进入人体后累积至一定量,干扰生理功能,导致中毒或死亡。包括农药、重金属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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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元素或物质,通过辐射危害生物和环境。需单独管理,遵循《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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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品
能腐蚀金属或破坏生物组织,包括强酸(如硫酸)、强碱(如氢氧化钠)及盐类(如氯化钠)。
注 :不同标准对部分类别的划分可能略有差异,例如毒害品与有毒品在部分版本中名称不同,但核心危险特性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