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类
根据最新法规和权威分类标准,危险化学品共分为 九大类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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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品
包括爆炸性物质、爆炸性物品及烟火物品,如炸药、烟花爆竹等。这类物质在特定条件下能迅速释放能量,造成爆炸或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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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涉及氧气、二氧化碳等气体,或通过加压/降温液化的气体(如液化气罐)。其危险性主要源于易燃易爆或窒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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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
闪点≤93℃的液体,如汽油、油漆等。这类物质易挥发形成可燃蒸气,遇火源易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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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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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固体:如硫磺、红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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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物品:如白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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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钠。它们在特定条件下易自发燃烧或遇水产生易燃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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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如高锰酸钾、硝酸钾。这类物质能助燃或引发剧烈氧化反应,具有强腐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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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毒性化学品(如氰化物)和病原微生物制品。其危害主要通过吸入、摄入或接触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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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
如铀、钴-60等。这类物质通过辐射危害生物和环境,需严格隔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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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品
如硫酸、盐酸。其危害在于对金属、皮肤及环境的腐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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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包括电池、压力容器等特殊危险品。这类物品因形态或用途特殊,需单独分类管理。
注 :不同分类标准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但上述九类为当前最权威且覆盖全面的分类方式,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