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仓库储存量标准主要依据危险品类别、储存方式及场所类型确定,具体如下:
一、按危险品类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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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爆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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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储存室/柜:≤50公斤(教学、科研等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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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仓库:≤1昼夜使用量(车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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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气体/液化气体
- 存放量≤生产/储存场所设计容量,需满足压力/温度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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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固体
- 存放量≤1天使用量,需远离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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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
- 存放量≤1周使用量,需隔绝热源/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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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腐蚀性物质
- 存放量≤1周使用量,需确保安全使用/储存
二、储存场所类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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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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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品种≤0.5吨,总质量≤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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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进行分装、改装等操作,需在仓库外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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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贮存
- 单位面积平均≤1.5吨,单一贮存区最大≤24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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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储存场所
- 需封闭/半封闭,分区分类存放,配备防火/防爆设施
三、其他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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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 :需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消防设施,定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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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范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
以上标准综合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确保危化品储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