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会计事务所所需的注册会计师数量因类型而异:普通合伙需2名注会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需60名注会,有限责任需5名注会股东。具体条件与组织形式、地区政策密切相关,需结合法规与实务要求综合考量。
- 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至少2名符合资质的注册会计师作为合伙人,且均需满足执业年限、无不良记录等条件。合伙协议与固定办公场所为必备要素。
- 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门槛较高,需15名注会合伙人及6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适合大型机构。此类事务所承担高风险业务,对团队规模要求严格。
-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5名注会股东为核心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并需制定公司章程。股东需专职执业且具备5年以上审计经验。
- 地区差异与补充要求:如海南自贸区允许个人所由1名注会设立,但需配备2名注会;北京等地可能要求首席合伙人连续居留满10年。
提示:实际注册前需咨询当地财政部门,确保符合最新政策。注会数量仅是基础条件,还需满足人员资质、场所、资本等综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