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教师每年需完成72-90学时培训,其中新任教师试用期要求更高(120学时),且五年周期需累计360学时。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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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基础要求
在职教师每学年需完成72-90学时,包括专业知识和公需课程。部分省份要求集中培训占比不低于50%,确保学习质量。 -
新任教师特殊规定
试用期内必须完成120学时上岗培训,重点覆盖教学基本功、班级管理等实用技能,未达标者可能影响转正资格。 -
五年周期统筹机制
以五年为周期累计360学时,允许灵活分配年度学时(每年不少于24学时),但建议年均72学时以避免后期压力。 -
差异化群体要求
班主任需额外完成年均6学时的专题培训,校级干部则需五年内累计240学时管理类课程,体现岗位针对性。
教师应优先选择教育局认证的培训项目,并及时登记学时。未达标可能影响职称评聘,建议合理规划年度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