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村农业厅是负责推动“三农”工作(农业、农村、农民)的省级政府机构,主要职能包括统筹研究和实施“三农”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指导农业综合执法,以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
核心职能
- 统筹“三农”发展: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重大政策,确保粮食安全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 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
- 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 农业执法与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农业投入品(如农药、肥料)的管理。
主要成就
- 乡村振兴推进:通过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显著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推动农业现代化。
- 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建成9亿亩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 生态农业发展: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推广绿色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 农村改革深化: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助力农民增收。
公众服务与政策支持
- 优化营商环境: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
- 农业信息化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
- 农业品牌建设:培育和保护农产品品牌,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
总结与展望
省农村农业厅在推动农业现代化、乡村振兴和农村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该机构将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优化农村营商环境,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面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