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并非完全不报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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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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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在职人员400元/年,退休人员200元/年,起付线以下费用需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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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元(含门诊统筹定点诊所、零售药店等费用合并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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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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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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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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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2.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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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医保窗口登记费用,通过医保系统传输至国家医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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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成都)实施门诊共济保障,可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3. 个人账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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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限额内的费用,优先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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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费用超出年度限额的,无法报销。
总结 :职工医保门诊需满足起付线、限额及医疗机构等级要求,部分费用可通过个人账户或统筹基金报销,但需按规定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