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的召开频次需根据组织层级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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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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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频次 :每年至少召开4次,可按季度或每月安排(如每季度1次或每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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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需按年度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内部委员会应参照类似频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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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班组安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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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级 :每周一召开一次,重点讨论现场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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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级 :每日上午交接班时召开,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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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安全生产会议
- 常规频次 :无事故时每年1-2次;发生5次以内事故时增至4-5次;事故频发则可能超过10次。
总结 :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频次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通常每年不少于4次,具体可根据事故情况和企业需求调整。其他层级(车间、班组、全员会议)的频次则侧重日常安全管理。